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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零年代军婚,作精女配甜又媚 第92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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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所以就目前为止,他们的感情应该是安全的。
    虽然这么想,夏可晴还是在最后一封信里下了一点“猛料”。
    “天涯角有穷时,只有相思无尽处。”
    她在信的最后写了这么一句。
    隐晦地表达了自己对沈霁川的思念。
    嗯,符合自己的人设。
    毕竟原主是文学专业,又喜欢看书。
    文绉绉的,很符合人设。
    这次送什么呢?总不能给沈霁川送一条脚蹬健美裤吧?
    这也太浮夸了。
    最后,夏可晴决定,给沈霁川寄一双袜子,再寄一双手套。
    其实她也知道,这些东西对方多半是用不上的。
    部队还能没有这些保暖的军需物品?
    就算她送了,沈霁川也肯定用不到,但用不到跟她没送是两个概念。
    对直男就得这么来。
    毕竟迹大于心嘛!
    给沈霁川的信写好了之后,夏可晴又给家里寄了一封信。
    今年她或许要到大年三十才能赶回家。
    她必须要留下来把这笔泼天的富贵给赚了。
    跟钱比起来,过年都显得不那么重要了。
    时间过得很快,转眼就到了期末,夏可晴是真的忙成了陀螺,但她也没忘了隔几天就给沈霁川写几封信,然后每隔一天就寄出去一封,这样就能确保他能常常收到自己的书信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还给他寄一些自己店里的赠品。
    基本上都是一些小东西。
    围巾,袜子,手套都送了个遍,就没什么可送了,夏可晴是个小机灵,她灵机一动就开始给沈霁川送自己制作的树叶标本。
    实际上哪里是什么树叶标本,就是在上下课期间,校园里捡的树叶子,或是从店里回到学校途中,也可能是从学校去店里的途中树上掉落下来的叶子。
    这些叶子形状各异。
    有的还被夏可晴专门摆成了爱心的形状。
    美其名曰:连树叶都是爱你的形状。
    这还不得把大直男迷死!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夏可晴这边漫不经心,慢慢悠悠,但绝对是准时准点地把信寄出去的,就连几个室友都说,夏可晴对她的未婚夫情深义重。
    忙的连上厕所都要卡点的人,竟然每天还要抽时间给未婚夫写信,寄东西。
    连树叶标本这么浪漫的东西都想得出来。
    何小兰还抱着夏可晴的手腕撒娇,“哎呀,可晴,你也太浪漫了吧!如果你是男人,我肯定嫁给你!”
    夏可晴:……
    年轻人就是好骗啊,几张树叶标本就以身相许?
    啧!
    夏可晴望着三个室友,忽然警铃大作。
    特别是何小兰,这傻妞这么单纯,以后该不会被渣男欺骗吧?
    夏可晴非常双标。
    她撩沈霁川是带目的性的,那可不得怎么撩怎么来?把所有能用的手段都用上。可但凡沈霁川经历得多一点,他就能透过现象看本质,看穿她“渣女”的本质,看穿她的虚情假意。
    可惜,沈霁川是个没经历过感情的大直男。
    也不是说活该被骗。
    夏可晴对他的感情虽然薄,但也确实把他当成往后余生的选项。
    你情我愿的,反正谁都不亏。
    可室友们如果看到了她对沈霁川的这些心思,误以为这就是“爱情”,那她罪过可就大了。
    她想了想,不紧不慢说:“诶,这就浪漫了?浪漫能当饭吃啊?”
    “咱们是女人,女人天生就吃亏。”
    她组织了一下语言,虽说要警示室友,但也不能暴露了自己。
    “我家那位是男人,我对他用点心那是浪漫,可男人对女人的用心绝对不是玩浪漫,那得给实打实的好处才行,那是咱们女人下半辈子安身立命的根本。”
    为人在世,往往屁股决定脑袋,站在夏可晴的角度,她这么说是没错的。
    也不是说女人必须靠男人,只是在当下背景下,绝大多数女性是弱势群体,千万不能被人几句甜言蜜语就给哄骗了。换一个时代背景,现代女性也是一样的。
   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婚姻的本质,都是利益交换。
    有感情固然更好。
    你图我年轻美貌,我图你资本雄厚,各有所图,方能长久。
    她跟沈霁川之间,不就是你图我青春貌美,能提供情绪价值,再兼生育价值,我图你权势,地位。
    夏可晴愿意哄他,就是提供情绪价值。
    妥妥的。
    说完自己想说的话,夏可晴看出三个室友若有所思。
    她故意调侃何小兰,“你们家李文杰是不是不懂浪漫?怎么,你打算不要他了?”
    何小兰的脸瞬间通红,“胡说八道什么呢?”
    言尽于此,夏可晴就不多说话了。
    一转眼就到了腊月,学校已经考完试了,但夏可晴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,几乎都能赶得上开业大酬宾那几天了,几乎每天都有大几千入账。
    这种情况下,夏可晴当然也是每天都守在店里。
    陈州也不知道是不是从他妈嘴里知道这家店是夏可晴开的,竟然恬不知耻得守在店门口,看见她就对她笑。
    妈的,丑!
    王挽珍:?
    当我前妻是吃干饭的?
    第101章 被王虎妞支配的恐惧
    “可晴,你放心,等忙完店里的事,我就去收拾他。”
    说话的赫然是王挽珍。
    自从到店里来上班,王挽珍已经很久没喊夏可晴名字了,都是管她叫“东家”。
    在王挽珍看来,夏可晴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她的在世父母。
    如果不是她,她一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农村女人上哪儿去找那么好的工作?
    女装店的工作虽然很忙,但很充实,能学到东西,工资和奖金也十分可观。
    夏可晴轻易就获得了王挽珍的忠诚。
    夏可晴点了点头,店里实在是太忙了,以至于三人都抽不出时间去收拾恶心人的陈州。
    等到快吃午饭的时候,王挽珍吃了两大碗。
    虽然速度很快,但一点都不粗鲁,竟然看上去还有些豪迈。
    秦巧薇目瞪口呆。
    她跟王挽珍每天都在一起,就是休息时间是轮休的。
    等夏可晴那边没课,她跟王挽珍再轮流休息,也就是说,她们两人其实才是相处最多的人。但秦巧薇还从没见过这样的王挽珍。
    “挽珍姐,你吃那么多?”
    王挽珍笑了笑,“多吃点才有力气!”
    对于她说的话,秦巧薇有些一知半解。
    只当自己还不完全了解王挽珍。
    结果王挽珍吃了饭就出去了,她一出去就直接揪住了陈州的耳朵破口大骂。
    “嫌我小学没毕业,不认字?”
    “嫌我力气比男人大,没有女人味?”
    “嫌我皮肤黑,嫌我腰身粗?”
    “你倒是别上我这来啊?”
    “你不是再婚了吗?我这就去找你媳妇说话去,你再敢上我这来闹事,我就上派出所去告你骚扰!”
    不说秦巧薇,就是陈州都直接被王挽珍给骂迷糊了。
    不是,你谁啊?
    可想想这熟悉的揪耳朵的熟练程度,那熟悉的力度,陈州就开始头皮发麻,脑子里瞬间就想起自己被那个乡下粗俗的前妻支配的艰难岁月。
    在王挽珍看来还算温馨和谐的婚后生活,在陈州看来其实是他的屈辱。
    作为一个双职工家庭出来的城里人,陈州是很有优越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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