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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明从挽救嫡长孙开始 第686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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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过他也能想到,土豆应该是经过培育才高产的。
    反倒是红薯,和前世见过的品种区别不大,这才是值得奇怪的地方。
    事实上他不知道的是,薯类大多天生高产,红薯也不例外。
    这玩意儿一出场就以高产著称。
    前世人类培育,更多也是往抗虫抗病害方面努力,产量方面提升其实并不大。
    土豆不一样,这东西最初的产量并不高。
    传入欧洲也并不是直接就成为主粮的,而是经过上百年的选育才有了高产品种。
    然后成为餐桌上的主食。
    现在他看到的土豆,还是比较原始的那种,算不上良种。
    别的玉米、南瓜等种子,和前世也没有什么显著区别。
    这也不奇怪,这些东西同样经过印第安人几千年培育,种子早就成熟了。
    除非人类进入科技时代,利用科技点亮高产属性。
    光靠人工选育,已经很难出现大幅度增产了。
    这一点上,和水稻其实差不多。
    明清时期水稻理论亩产已经可以达到四百斤,这是杂交水稻出现之前,选育能达到的巅峰了。
    陈永和知道他们最关心什么,指着红薯说道:
    “就是这种薯,亩产可达千斤,我们亲眼见过。”
    朱雄英伸手拿起一块,只觉入手沉甸甸的。
    尽管心中还是有怀疑,可亲自接触到实物,还是让他非常的高兴。
    “好,好,好,有了此物,大明百姓再也不怕饥馑了。”
    “不过……怎么只有七个?”
    陈永和连忙解释道:“回来的时候我们带了两百多个,分别装在三艘船上。”
    “只是此物不耐储存,大多都腐坏了,这七个是仅剩下的。”
    陈景恪插话道:“薯类一般都可以用块茎繁育,秧藤还能扦插,想来此物也是如此。”
    “别看只有七个,培育好了能种好些地呢。”
    陈永和连忙说道:“对对对,就是如此。”
    “薯块有小点的地方,就是这里,切下来埋在土里就能发芽。”
    “藤条可以扦插,极易存活。”
    朱雄英露出释然之色,小心的打量着手中的薯块,说道:
    “原来如此,不知此物何时种植?生长习性如何?”
    陈永和讲解道:“土民说此物可在四月和八月种植,不过八月种植的产量要低一些。”
    朱雄英眼睛一亮,高兴的道:“那正好,现在刚入八月,正好种植一茬。”
    “产量低一些也无妨,多产一颗薯块,明年就多一枚种子。”
    “你了解过如何种植此物吗?”
    陈永和迟疑了一下才说道:“了解过,但并未亲自种植过……”
    朱雄英一摆手说道:“没关系,我会找最有经验的老农来协助你,务必将此物种出来。”
    陈永和自然不敢不答应:“是,草民遵命。”
    陈景恪在一旁默默的看着没说话,这玩意儿他可太知道怎么种植了。
    别说这个,玉米、南瓜之类的,他都知道。
    毕竟上辈子没少种。
    但这一世他也是第一次见,自然不能表现的很熟络,只能假装不知道。
    不过问题不大,红薯是真的很好活。
    只要季节对,高低都能见点产量。
    而且不要小瞧这个时代的农业专家,一法通万法通。
    了解了一种作物的基本习性,他们就能摸索着给种出来。
    之后陈永和又介绍了一些红薯的缺点。
    没办法作为主食,吃多了烧心、胃酸,还容易产生浊气(屁多)。
    所以只能作为辅粮使用。
    朱雄英并未失望,亩产千斤还要啥自行车啊?
    再说了,对于没饭吃的老百姓来说,这些缺点又算的了什么。
    之后,他们又参观了其他种子。
    对剩下的东西,朱雄英最感兴趣的就是玉米了。
    这么大的颗粒,就注定产量不会太低。
    仔细询问,发现并非如此。
    玉米的产量也就一二百斤的样子,比起小麦之类的没有什么优势,更比不上水稻了。
    陈景恪心中暗道,那是你们不知道玉米的赛道在哪。
    这玩意儿的优势有两个。
    其一秸秆高大,不论是作为动物饲料还是其它用途,都要超过别的粮食作物。
    其二特别适合山区、丘陵等土地种植。
    即便是在碎片化、贫瘠土地上,产量依然不会大幅度减产。
    对于幅员辽阔,地形复杂的华夏来说,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补充。
    清朝粮食增产,玉米的功劳很大。
    但这么做也带来一个严重后果,水土流失加剧。
    边边角角但凡有点土壤的地方,都被开垦出来了。
    局部地区几万年才形成的薄薄一层土壤,短短百年就流失的七七八八。
    所以清朝老照片上,背景都是光秃秃的,见不到多少绿色。
    当然了,将水土流失都归结于垦荒种植也不准确。
    还有个因素是燃料。
    砍柴烧火这四个字,背后是一座座青山被砍伐一空的现状。
    还有就是气候变迁,小冰河期到来。
    总之吧,种种因素因素加起来,才造成了水土大面积流失的情况。
    言归正传。
    尽管对产量有所失望,不过朱雄英也没有就此对玉米失去兴趣。
    不管怎么说,多一种粮食作物总是好的。
    说不定它就具备某种优势了呢。
    南瓜朱雄英也很喜欢,没别的原因,不挑地还高产。
    能当菜吃,还能熬汤,饿极了还能当主粮果腹。
    说白了,只要是高产的作物,他都喜欢。
    陈景恪早就知道这些东西,除了最初的惊喜,之后反倒是正常了。
    良种固然重要,但对目前的大明来说,却也不是刚需。
    现在大明的粮食是够吃的,自从南洋开发以后,更是出现了富余。
    良种的到来,只是锦上添花而已。
    比起粮食,更让他关注的是另外一种东西。
    金鸡纳树。
    陈永和有些感慨的说道:“……最危险的一次,我们有二十几个人感染了疟疾。”
    “带去的药物也用光了,只能向当地土民求助。”
    “他们很热情,看过病情之后,就拿出了这种树的树皮。”
    “煮水喝下去,病果然好了。”
    “回来的时候,我特意讨要了一些种子。”
    朱雄英一听是治疗疟疾的,就不再关心了。
    经过陈景恪的纠正,确认了黄蒿才是传说中的青蒿,大明已经有针对疟疾的办法了。
    再加上藿香正气水,南方的高温潮湿气候,已经不再如之前那般致命。
    现在再多一种治疗疟疾的药物,影响也不大。
    说白了,依然是锦上添花,不是雪中送炭。
    陈景恪却不一样,作为医生他很清楚青蒿汤的缺点。
    最大的缺点就是不易保存。
    还有个缺点是单株含药量比较低,需要大剂量效果才好。
    在神州大地这些缺点影响还不大,毕竟到处都是青蒿,有需要了去割一点回来就行。
    可是对于出海的人,或者本地不产青蒿的人来说,就不方便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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