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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三五)卖首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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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三五)卖首级
    俗有所谓宰白鸭者,谓贫困之人,得富人若干钱,则自卖生命,代承死罪是也。《后汉书·刘瑜传》:瑜上书陈事,言民愁郁结,起入贼党,官辄兴兵,诛讨其罪。贫困之民,或有卖其首级,以要酬赏。则汉世已有之矣。亦可哀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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