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文阁

(六〇一)质田以耕
章节错误/点此举报

小贴士: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,无需注册
(六〇一)质田以耕
    《新唐书·卢群传》:郑滑节度行军司马姚南仲入朝,以群代节度。“群尝客于郑,质良田以耕。至是则出券贷直,以田归其人。”一似群质田时尝躬耕,或佣力而督之耕者。然《旧唐书·传》云:“先寓居郑州,典质良田数顷。及为节度使,至镇,各与本地契书。分付所管令长,令召还本主。”则其田实散在诸县,不徒躬耕,即佣人而督之耕,亦力所不及也。《新唐书》之辞,殊为失实。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