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文阁

(六一一)职田收租之重
章节错误/点此举报

小贴士: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,无需注册
(六一一)职田收租之重
    《元史·齐履谦传》:泰定二年,宣抚江西、福建。“福建宪司职田,每亩岁输米三石,民不胜苦。履谦命准令输之。由是召怨。”亩输三石,浙西之田不至此,肆意剥削,真堪骇叹!
上一页        返回目录        下一页

温馨提示:按 回车[Enter]键 返回书目,按 ←键 返回上一页,按 →键 进入下一页。